小的還可以
包整片的都是+9
氣質、抽煙、談吐真的不行。
@龜藍爬匯 對欸!拿來當聖誕交換禮物 而且前女友要在場
@爛TOS 祝分手快樂
繼續用啊 就像打怪練功一樣 這是我付出得來的 幹嘛丟掉??
全都丟掉,既然分開了,不需要使用以前的物品,免得又有些回憶。
繼續穿啊,除非不想回憶過去
能穿就穿不能穿就丟掉
鞋子這種東西沒差阿
別想太多了,就直接繼續穿呀~穿到壞掉了再換一雙就好了
瀟灑一點 該丟的就丟了吧
阿送了就是我的阿
如果不念舊就丟了或是送人吧,雖說過去就過去了,偶爾還是會睹物思人,自己比較放不下,用不到也會留著
拿去賣一賣了
我會留下來來紀念這一段感情
就想成它們也同時跟你女朋友分手了
有用就留着用~沒用就處理掉~不要浪費啊~
有用就留著 除非你土豪 可以自己買
穿啊,又沒壞,分手而已
她送你的就是屬於你的,物品權力也在你手上 不用想太多
穿啊你不說誰知道
如果穿起來不會一直想到她就穿啊,總不能還給人家吧
用品就用啊,別浪費,不然就送人。
如果是比較不容易損壞的物品,如果不會睹物思人,也不擔心未來另一半吃醋就留,反之丟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