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哲敏交保了
有夠明顯的雙標 笑死
還繼續相信不是政治追殺的 不是壞就是笨
這次的數位中介服務法大家怎麼看?
-
本留言已因違反數位中介法遭到刪除
-
VPN業者或成最大贏家
-
高官表示:
哈哈 真好笑 送去柬埔寨 -
搬個石頭砸爛自己腳的政策
-
反正管不到V站就好哈哈
-
@you-yu-lin 贊同 沒有相互制衡的力量確實就不適用數位法
-
智障惡法 我建議NCC提這出來的人直接送柬埔寨 不用救了
-
評斷是非的裁量者絕對不能是政府
-
我不能說,我怕被罰
-
想的太美好 根本就沒辦法制衡
-
台灣越來越中共化了 哀
-
逐漸中共化的感覺
-
我覺得要針對媒體不要針對民眾
媒體真的沒在管對錯的 , 先報導先贏 -
言論自由都要限制 沒臉笑對面了
-
別想拿網路詐騙來瞎扯輕輕帶過,
要抓類似案件不會去訂定一個網路詐騙法嗎?這個法案爭議點在於言論審查,
別跟我說是獨立機構,現在遇到極大反彈聲浪後卻是民進黨團出來澄清說NCC沒有強推,這樣還有臉說是獨立機構?
以後政府說你有罪就有罪,
當初Bump防詐騙救柬埔寨的影片不也是被外交部說誤導!勿以訛傳訛!嗎?
將來對於政府不利的言論通通都符合審查直接刪除與調查,
像Bump這樣的案例就不可能發生事後外交部硬改口感謝跟無朝蟹問A答B的後續了
連事後洗腦、硬凹跟中共同路人的程序都省下來了,
更何況一堆綠委也曾在102年10月提案說過謠言也應受到言論自由的保護:「民進黨立委過去在立法院的提案,提案人為現任立委劉建國,連署人則包括前台中市長林佳龍、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台南市長黃偉哲、高雄市長陳其邁、屏東縣長潘孟安等人,提案內容寫道,「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三條條文」處罰事由有「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者」,限制言論自由,應修正或刪除此部分條文之適用。提案說明更指出,現今言論自由意識高漲,即使是謠言亦應受到言論自由之保護。」
&
蔡總統當初也曾說過「使用網路發表意見、接收資訊是人民的基本權利,這樣的權利不容剝奪。身為這個民主國家的一份子,我反對政府提出的「電信法第九條修正草案」,也呼籲行政院主動把這個案子退回,不予審議。」明顯妨礙與干涉言論自由的東西根本連法案都沒資格提出來好嗎?
更何況現在只是嘴巴上說暫緩,
先前醫材上限法案暫緩一個月後,月底直接宣布隔月一號強行上路的前車之鑑不遠
「自付差額醫材價格管理新制,六月十二日總統在臉書罕見對於中央政府三級機關的一個「公告」發表了意見,次日衛福部陳時中部長親自與醫療院所代表、專業醫學會代表、工會組織、醫界倡議人士、健保會成員等開會溝通,並宣布政策暫緩。但8月26日健保署公告,會將「極端值」交由各醫學會自訂,本月1日開始處理收費明顯不合理的「極端值」。消息一出引發醫界反彈,質疑陳時中失信。今(2)日指揮中心記者會上,陳時中回應,並未違背原本承諾。」
萊豬中央下個命令直接推翻限制萊劑的地方政府,
日本核食直接總統命令就通過進口,當然更早就先改名為福食甚至有人說,你只要不要做壞事去觸犯這個法有什麼好怕的?
根本反送中迴力鏢,當初中共不也說你只要不觸犯送中條例的法條有什麼好怕的?
重點在於有沒有觸犯送中條例是中共說了算,
跟未來有沒有觸犯數位中介服務法是政府審查說了算,
真的是綠能你不能欸以後或許只是簡單發個IG說:「哎呀停電了」,說不定就會被刪除並關切說
不是停電,是小動物或饋線跳脫導致設備故障產生的跳電,
小動物輪到哪個生肖了、饋線跳脫萬年原因要說幾次?只看顏色護航的人其實有個方法很簡單,現在綠色推的這個法案如果換成是藍色執政者推出來的呢?
你們難道還會淡淡地說只是草案又還沒三讀、只要你不犯法有什麼好怕的嗎? -
有夠可悲 當我們是小粉紅喔
-
可悲 越來越像獨裁政府
-
以前我們還笑中共,現在台灣的言論自由,呵呵
-
一定反對的啊!
就是在處理網路上一點不言論自由的言論自由! -
反對 想不到當初想這個法案的人在想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