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stin-hung
沙人不會屎刑,無期徒刑還能緩刑
最後肯定也是可教化無罪釋放
歡迎來到沒有司法的國度 “中華民國”
18歲就這樣出賣同學,真不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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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益就沒朋友 真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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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錢面前 什麼情意都是假的 尤其他才18歲 不懂出社會 36萬是很買不到真心朋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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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這點錢做這些值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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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錢 啥都能幹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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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騙過去的應該也是屁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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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人真噁心 才幾歲就會做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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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社會到底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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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9,這種人把誰賣掉都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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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計都是有人帶才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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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青少年是變得怎麼啦…
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
18歲詐騙只是個案還好而已,讓18歲早點投票才是符合台灣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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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lin-3 符合綠色價值嗎?開個玩笑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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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偏差的價值觀 想不懂怎麼能這樣賣掉自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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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有這種價值觀啊好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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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錢 出賣同學 看來是個狠人 真的是誤交損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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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可憐
為了錢什麼都做的來 -
真是夠損的 把他抓起來買到柬埔寨給人玩去讓他體驗一下是什麼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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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不好說吧 說不定是出來扛的 背後還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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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萬就可以賣兩個 不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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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發現去的都這種貨色
那到底浪費公帑救他們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