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 Daniel No.7 就還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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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不會想去花錢的餐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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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朋友聚聚聊天吃東西就算大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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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的開心就好 有時候路邊攤也是大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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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而言能吃的東西就叫大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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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情緒對了 路邊攤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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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港幣二百都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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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不常吃的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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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不會輕易去吃的東西都可以視為大餐
或者是你在健身,吃超過範疇的東西也可以算 -
一個人要七百以上的都叫大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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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來說只要破千⋯就是大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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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樣菜色而且很貴就是大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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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自己滿意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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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打扮一下才會去吃的就是大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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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不太會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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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沒再吃得好料 如果常常吃 就不覺得那是大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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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喜歡的人一起吃的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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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出去吃飯我都當大餐吃,開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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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不會當正餐吃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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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吃 吃得飽 就是大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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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覺得是吃800以上
以及有要慶祝的聚餐
就可以算是大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