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發現確實有未成年少女受騙偷拍或遭脅迫拍片
光這一條就不知道刑責跟黃x佼一不一樣了
必須要死刑阿 廢死雖然很雖小 但這一波最好閉嘴
應該要死刑 不然怎麼跟死者家屬交代
支持阿這種蓄意殺人,現在普世價值就是至少是一命抵一命啊。
雖然不能解決根本問題但可以少一個雜碎和社會成本得不償失。
不應該只是殺警察而已 殺人償命 天經地義
不尊重別人的生命的人 為什麼還要別人尊重你
這種人不判死刑要幹嘛難道要一直浪費我們人民納稅錢養他們?
說甚麼人權 那死去的那些警察同仁就不是人 平甚麼不能死刑
當然支持 他的人權早在他殺人時就不該擁有了
肯定死刑的阿
該死刑就死刑
但台灣被判死真的很難
當然支持 有膽殺人 沒膽擔那死刑 一輩子無期徒刑
看著犯人還要用自己的稅金供他活著 家屬怎麼可能會好受
一定要死刑 不然犯人根本不怕 出來還不是照犯
當然支持但是不太可能
這種很難定義標準的東西一旦去極端值都會有大好大壞
支持死刑這個真的太誇張了
怎麼可以死刑
應該要讓犯人生不如死
死刑是必然的 不然大家都殺個人關幾年假釋又出來關久了就習慣了
殺人就要償命
這次必須得死 殺人已經罪大惡極 更何況殺警察
如果這次又因為什麼精神疾病沒死未來模仿犯會很多
死刑本來就應該存在的
支持死刑~不然花我們的納稅錢養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