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發現確實有未成年少女受騙偷拍或遭脅迫拍片
光這一條就不知道刑責跟黃x佼一不一樣了
支持 該死的都應該死
如果是證據十分清楚明瞭,整個案情非常的透徹了,那可以死刑,但如果是還沒搞清楚就死刑,殺錯人該怎麼辦
其實死刑不影響犯罪率 真正會殺人的應該都失去理智了 根本沒想到死刑的問題
支持鞭刑到死
支持啊 造什麼業就承擔什麼果
這案我支持死刑,
不判對不住死者家人, 除非他們不支持
不是 這到底哪裡可教化 當然死刑
死刑阿!!這怎教化
憑甚麼全民要為了他幫他買單
法律怎麼寫就怎麼判,該死刑就死刑,就算不能死刑,至少也要讓我們看到他受到懲罰。
公然挑戰秩序 必需的
公然挑戰秩序 必需的
支持死刑殺人必須償命
人格敗壞,都敢殺人了,不給他死刑說不過去
支持死刑加鞭刑
肯定要讓他s的吧,但台灣司法真的慘
死刑制度是需要保留的
不然以後犯什麼嚴重罪都不用死
還有納稅人提供的牢飯可以吃爽爽
這很不合理吧
如果罪證確鑿的話覺得就死刑吧,還是要有點威嚇力在
這個一定支持到底
我是支持死刑的
不然說真的 把一個人關到死 其實有時候也是在折磨受刑人 也是在浪費納稅人的$$
支持死刑 只要殺人就一律死刑 連坐牢都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