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發現確實有未成年少女受騙偷拍或遭脅迫拍片
光這一條就不知道刑責跟黃x佼一不一樣了
法律怎麼寫就怎麼判,該死刑就死刑,就算不能死刑,至少也要讓我們看到他受到懲罰。
公然挑戰秩序 必需的
公然挑戰秩序 必需的
支持死刑殺人必須償命
人格敗壞,都敢殺人了,不給他死刑說不過去
支持死刑加鞭刑
肯定要讓他s的吧,但台灣司法真的慘
死刑制度是需要保留的
不然以後犯什麼嚴重罪都不用死
還有納稅人提供的牢飯可以吃爽爽
這很不合理吧
如果罪證確鑿的話覺得就死刑吧,還是要有點威嚇力在
這個一定支持到底
我是支持死刑的
不然說真的 把一個人關到死 其實有時候也是在折磨受刑人 也是在浪費納稅人的$$
支持死刑 只要殺人就一律死刑 連坐牢都不用
這樣還不死刑以後在路隨便殺人都沒差了
支持死刑 這樣才有真正的社會正義
支持!!!!!!
支持死刑到底
支持但是如果被濫用傷害無辜,必須得血債血償
支持是不夠的 最好定讞 然後速決 真的非常可惡
死刑這個東西很奇怪 每次有甚麼重大刑案就會被提出來當沙包打
卻沒人去檢討其餘的問題
肯定支持的 最好是被判死刑當天就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