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發現確實有未成年少女受騙偷拍或遭脅迫拍片
光這一條就不知道刑責跟黃x佼一不一樣了
這樣重大惡極的犯人,一定要死刑
絕對支持 台灣警察真的很可憐
死刑這個議題 一定支持
不可逆的罪 如被判無期徒刑
被害者家屬一輩子都無法忍受
精神犯放出來還是有一定的風險
必須要的吧…
支持,你奪走別人性命的時候怎沒想過他的人權?所以別再扯什麼人權。
我覺得我們不能決定別人的生死
一命賠一命很合理吧
否則大家殺人只要關一關 誰會怕
唯有死刑才能有效嚇阻,不然殺個人頂多被關而已也不怕,表現好還可以假釋勒
支持!
一堆無腦人權…
因為被害人不是他的家人
支持啊 殺人就要還命 ~可教化這句詞語在外國已經當笑話來看了~
支持死刑最好還要有鞭刑
支持死刑 一命換一命
法官判了 還有法務部長 法務部長不簽名 根本不會執行
等選舉到了再出來操作簽名 都是政治死刑
支持阿,本來一命就換一命,敢殺人就要承擔風險殺人就要承擔風險
肯定是不支持死刑,兩位警員死狀慘烈,而兇嫌卻只需要吞下幾顆子彈,還可以打藥。應該尋求一些更殘忍的凌遲才足矣
@YongYong 可是他殺了兩個人誒,直接死刑也太便宜他了
看法官怎麼判阿
死刑判了也不敢真的執行
死刑之後,然後呢?警察的作業流程還是沒改啊,重點應該不是死不死刑,而是很多作業流程都還是一樣,事情發生了,把警察全部叫出去巡邏,過陣子,又在所裏泡茶了,做事做一半,台灣人的通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