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rk-wang 在野黨沒有說要培養40萬民兵啊~
@Forker 還是你比較喜歡這些選項?
(A)四叉貓
(B)妮妃雅
(C)阿苗
(D)焦糖哥哥
@歐黑 那你比較希望,賴安排黨內哪一位?房東如何?
@lop-lop 哈哈,我以為你會回,除了C其她都可以
這個超級推薦!用筷子吃雖然比較麻煩,但我通常吃零食的時候都是用一些3c產品,所以不弄髒手,滑鼠手機不油油XD
會阿這樣手乾淨,還可以做其他事情
麻煩欸 直接用手就好了
你不洗手 還是要洗筷子
欸不是 到底是爲什麽要用筷子 好好用手拿不好嗎
必需的阿 有夠方便
我是用湯匙挖著吃
會欸比較不會用到整個手都是
還真的會 這樣屑碎也不會掉的全部都是
我都會用筷子吃零食!!! 這樣不沾到手的感覺超讚
不想弄髒手真的會欸
用電腦不想把鍵盤弄的油油時會
沒有試過WO
會 完全不想洗手
不會,感覺有點假掰
會,完全不想弄髒手
我以為只有我會這樣 筷子超級方便
直接用倒的阿 倒到嘴裡也不會弄髒手
一定是要用手然後允指回味
當然用手啊 允指是必要的
會,不然手超常很黏,不喜歡那種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