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筷子方便多了 只是就不能舔手 只能舔筷子 哈哈 但也是省下洗手的時間 也比較乾淨
以前覺得很邪門 現在是一員
會 吃完不用洗手
当然,不想弄脏自己的手
筷子太麻煩了吃完再洗手就好了
我都用到的最快
在邊用電腦時才會用筷子
不會 這樣看起來超像怪咖
不會 手指上殘留的那才是精華
不會~用手吃才爽,最後那一口倒進嘴裡,再舔手上的醬粉,才是薯片的精髓
不會 太麻煩 用手抓比較有手感
不會, 太麻煩了
是體驗 每個人時間都差不多 但過程卻不一樣 取決於自己想變成什麼樣子
希望有人可以喝醉酒轉錢給我
不會特別去注意指甲乾不乾淨 反而別人白衣服上有污漬 就會很在意
用不到一半就會自動不見只能在去買個新的,現在用原子筆都沒這個問題了
以前在傳說對決花十幾萬 像把錢丟水溝一樣 算了
原本都會很在意 吃飯 還是做什麼都要有朋友陪 後面發現一個人 比較自在 連手術都一個人自己去
從小到大的朋友 剩下兩三個有在頻繁聯絡 但普通朋友 或者是同學之類的 就幾乎沒有了
同事之間的氛圍 我覺得這是一間公司能不能走向革命情感的關鍵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