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筷子方便多了 只是就不能舔手 只能舔筷子 哈哈 但也是省下洗手的時間 也比較乾淨
以前覺得很邪門 現在是一員
會 吃完不用洗手
当然,不想弄脏自己的手
筷子太麻煩了吃完再洗手就好了
我都用到的最快
在邊用電腦時才會用筷子
不會 這樣看起來超像怪咖
不會 手指上殘留的那才是精華
不會~用手吃才爽,最後那一口倒進嘴裡,再舔手上的醬粉,才是薯片的精髓
不會 太麻煩 用手抓比較有手感
不會, 太麻煩了
是體驗 每個人時間都差不多 但過程卻不一樣 取決於自己想變成什麼樣子
希望有人可以喝醉酒轉錢給我
不會特別去注意指甲乾不乾淨 反而別人白衣服上有污漬 就會很在意
用不到一半就會自動不見只能在去買個新的,現在用原子筆都沒這個問題了
以前在傳說對決花十幾萬 像把錢丟水溝一樣 算了
還常常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 而且都是那種屁孩89
原本都會很在意 吃飯 還是做什麼都要有朋友陪 後面發現一個人 比較自在 連手術都一個人自己去
同事之間的氛圍 我覺得這是一間公司能不能走向革命情感的關鍵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