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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 要吃自己胖胖的手指才香
用手吃才是王道
用電腦的時候會 不想弄髒鍵盤
一定要這樣吧 手超油
不會欸 我買品客都用倒的
不管怎樣 一定都會用筷子 不然手油油的會很不爽
不會 我會吃完直接去洗手
會,手油油的很不舒服
不會 直接用倒的 不用手也不用洗筷子
用手不是比較方便嗎?
邊打遊戲的時候才會用
一定要用手指吃 再舔手指
從小就用手指吃
當然要用筷子阿 用手也太噁
聽起來好邪教
都用手拿就好了
用手啦 筷子還是太麻煩
以前完全沒遇過這種事!直到上大學看到同寢的這樣吃,直接顛覆我三觀
其實我覺得蠻方便的欸,有免洗筷也方便
會欸 邊敲鍵盤才不會油膩
M
什麼都摸一點但都不強
林
我喝酒會過敏 所以從來沒有自願去過酒吧 不然就是去找朋友聊天 喝可樂 自己一個人 不喝酒好像會被笑
邊說不用 邊閃 之前同行的人被騙過 一個胸針 300元 又醜又沒用
買票的時候挺孤單的 進去就還好了 先看再說
有線的… 無線的如果忘記換電池 會戰打到一半失去控制 直接出事 有夠尷尬
以前聽說飯沒吃乾淨等投胎的時候 吃完才能投胎 從此之後吃得乾乾淨淨
都買工作褲 反正尺寸不合可以用皮帶 上班也不怕褲子醜 都買黑的
陳
手腳很容易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