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對於會做飯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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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柏喜 
 回覆留言要集中一次tag全部要回的人。
 你這樣洗留言數小心被b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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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煮飯 炒幾個拿手菜 不難喝的湯給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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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煮出來的東西吃的下口就是會做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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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吃或別人可接受就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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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吃的就是會做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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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能吃的 都是會做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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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進廚房半個小時後能活著出來,且拿出來的料理未達到吃下去馬上化學超度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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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碼都能做一些小炒,方便面煎蛋不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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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吧,只要能吃都是會做飯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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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別人吃的下口,就符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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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上有熟又好吃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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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吃 好吃的 就都是會做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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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下嚥就是做飯了,只是看會做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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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堆人以為會煮泡麵,煮水餃就代表會做飯,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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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菜一湯 四樣燙青菜 一碗泡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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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常做飯 而不是偶爾做飯 看得出差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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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出來是好吃的就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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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樣已經算很厲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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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熟,沒燒焦,能入口,這就行了 
 而且絕對贏世上超過一半的人,工商業社會根本沒人有空學做菜,一堆人下廚都是炸廚房跟製造廚餘垃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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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熟 就好 反正自己要吃的沒關係 如果要給別人吃外觀要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