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對於會做飯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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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吃 好吃的 就都是會做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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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下嚥就是做飯了,只是看會做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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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人以為會煮泡麵,煮水餃就代表會做飯,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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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菜一湯 四樣燙青菜 一碗泡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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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做飯 而不是偶爾做飯 看得出差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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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來是好吃的就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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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已經算很厲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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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熟,沒燒焦,能入口,這就行了
而且絕對贏世上超過一半的人,工商業社會根本沒人有空學做菜,一堆人下廚都是炸廚房跟製造廚餘垃圾的 - 
有熟 就好 反正自己要吃的沒關係 如果要給別人吃外觀要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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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只會炒飯這樣算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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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要太離譜味道尚可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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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做蛋包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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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夠自己煮出一桌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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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菜一湯 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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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吃的,不是黑暗料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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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煮泡麵都說自己會做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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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要燒焦變成黑炭,能吃下肚就算是會做飯了,可以嘗試看看煮個兩菜一湯,這樣就贏了非常多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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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做幾樣菜能吃就算了不用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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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需要調味跟控制火侯的料理 水煮雞胸就不叫做料理 叫加熱食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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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簡單的菜,也算會做飯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