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然就這樣分了
-
金曲創作歌手韋禮安,2018年與前東家「福茂唱片」約滿走人,但福茂唱片認為雙方簽約約定韋禮安需創作90首歌曲才算約滿,雙方鬧進法院,福茂求償超過千萬元。一審判決福茂敗訴,福茂上訴二審,高等法院二審21日做出逆轉宣判,改判韋禮安敗訴,須賠償488萬餘元。可上訴。
2007年韋禮安就讀大學時,在華視《快樂星期天》歌唱比賽奪冠後,與福茂唱片簽約,約定出滿8張專輯、90首歌曲,韋禮安於2018年7月自認履約完畢,發存證信函向唱片公司主張約滿,並於9月在臉書發文,引發熱議。
福茂唱片主張,雙方約定創作滿90首歌,但充其量應該只能算50首歌。因為例如《好天氣》、《女孩》等歌曲,聽起來是同一首歌,但因在不同場合出現,就被韋禮安多次計入。福茂唱片認為這樣的計算方式不合理,韋禮安不能解約,合約依然存續,因此求償100萬元;後來又追加求償金額到1000萬元。
一審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包含專輯、電影主題曲、片頭曲、片尾曲等等,全都計算在內,韋禮安到2018年為止共創作95首歌曲,已達到約定條件。故韋禮安主張約滿,確實有理,因此一審判決韋禮安勝訴,不須賠償。福茂唱片上訴第二審。
高院二審21日做出逆轉判決,高院認為雙方合約類推適用委任契約,韋禮安確實可以終止;不過重新計算創作歌曲後,高院改認定韋禮安僅創作88首歌曲,未達終止契約的條件。經過計算金額後,高院改判決韋禮安敗訴,須賠償488萬6012元。可上訴。
來看看為啥
福茂
一直走下坡…來多少藝人解約… 就舉些年輕一點的例子
郭靜 2013 - 2017
曾沛慈 2014 - 2017
吳汶芳 2012 - 2020
曾靜玟 2011 - 2018
謝沛恩 2011 - 2016
韋禮安 2007 - 2018聰明的16年就跑了 笑死
張韶涵 2002 - 2011 -
這間公司是不是專告藝人來賺錢的阿?
-
這間公司真的有夠爛
好藝人都被他搞心態 -
只能是說
八大行業(嗯 不用懷疑 只要是勞基法不適用的行業都是)公司壓榨員工的事件或多或少都是有的
只是這家公司比較嚴重 -
居然 沒天理了
-
真的傻眼 一個這麼好的歌手
-
吃像真難看!
-
為啥福茂還在
-
GG 好喜歡韋禮安的說
-
差兩首歌可以賺488萬喔 也太多了吧
-
好可憐 唱個歌而已
-
唱個歌賠個錢,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