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分手後會很尬,通常應該是不建議
突然提離職會不會很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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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有甚麼沒品不沒品,又不是沒有為公司帶出產值
想走就走,如果你離職後公司就倒了
那也是公司的問題,為甚麼開不了更好的待遇給你讓你想離職
如果你走了,公司也沒事,代表你離職也沒差
所以,想離職就離職囉~ -
自己想幹嘛最重要管他這麼多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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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讀的話沒差 最好還是提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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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會,但我自己也這麼做了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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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只要符合法規,對的時間點提離職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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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提前講比較好 比較好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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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選擇,
只要合法沒啥問題 -
不適合就離開,但要提早一個月以上通知公司,另外也要考慮好,下一個工作是否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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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職位跟公司規定吧
但通常都是要提前一個月左右的樣子 -
突然是有點沒品 提前一個月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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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因為糾紛那就沒辦法多留一天也是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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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依照勞基法規定提離職就OK,公司沒有你不會倒,也不用覺得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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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給你的薪水都沒在客氣了你客氣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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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下一間公司的老闆會這樣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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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是都需要預告嗎?就算沒規定,也總不能那麼突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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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東西辦法突襲的,你不依法走他就能跟你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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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公司而言 我們都是小螺絲 沒那麼重要 不用想太多 對自己未來有好處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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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要先講,畢竟公司也要時間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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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要有一個想法
你走了公司也不會倒
就按照勞基法就好
待了多久就提前預告就好
當然 提離職的時候預告就好
找工作室個人自由就不用預告了 -
爺們說來就來說走就走 揮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