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一定有厲害的地方 但我覺得肯努力比較重要
突然提離職會不會很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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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太多了~不用把自己看得太重要,按照自己內心的選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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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 有規範可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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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資到一定程度要提前提離職申請。主管職的話我是會交接完所有事項才走啦,免得後續搞得大家氣氛不好或是引起仇視,如果是換到同產業少樹立一個敵人是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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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定年資要提前3-6個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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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勞基法走啊,把交接資料備齊有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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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間公司不會少了你就無法運營
你把自己想的太重要了。
我的主管依照勞基法提離職
走後別人來接
一樣沒什麼問題 -
不會啊 給低薪資公司才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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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會 不想做就不要做 公司制度不好 留不住人它們自己也要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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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就按照法規走…看提前多久要說…和交接業務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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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符合規定就好了吧 不是直接曠職我都覺得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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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前依照勞基法提前告知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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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講離職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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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先找工作,找到後至少會提前一個月講,這樣比較好留退路,畢竟以後在路上還是有機會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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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公司少了一個人是也不會怎樣但一切按照法定期限來提感覺處理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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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 有依勞基法規定提前告知的時間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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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按造公司離職手續辦理
好聚好散! -
對接你位置的人來說很沒品,對公司來說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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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隔天搞消失就好了吧 這樣會搞到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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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有照勞基法告知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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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先提會有勞基法問題吧 照法律走一切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