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吧 人生沒有後悔藥能吃
有時候錯過就真的錯過了
與其後悔 不如放手一搏
突然提離職會不會很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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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著法規走+1 不用有太多心理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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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老闆根本覺得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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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勞基法走
其他就不要想太多了 -
當然是找到工作之後再提,只是不要閃電離職突然消失那種,該做的交接要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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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法規規定走 交接好 基本上沒啥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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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比照勞基法天數預告吧 比較有品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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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照程序走吧~
好聚好散比較重要
你永遠不知道之後還會不會遇到 -
就照勞基法的時間提前說就好 能不能交接工作也不甘你的事瀟灑走人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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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好像沒有規定離職前多久要講
但是公司可能各自有自己的離職前多久要說的規定
還是查一下網路+看看自己公司狀況再看吧
我個人是覺得提早說比較好 -
不會啦 自己利益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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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同事會幹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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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望高處,根本沒問題
只要遵守規則,你就會感到心安理得 -
我們公司是規定曠職三天就強迫離職,但不建議因為會影響個人名聲可能會黑掉影響到下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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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勞基法就沒什麼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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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提前先講啊
除非試用期內
那就隨便你不來 -
还是要看自己做到舒不舒服,适不适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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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都做不下去了!找到下一家公司面試有進就馬上走人阿!除非當月離職前有說要發獎金,我會留到獎金到手再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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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符合離職的規定,又能承受同事的挽留,這其實沒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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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先說會讓人感覺比較好雖然壓力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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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量要提前說雖然可能被減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