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一定有厲害的地方 但我覺得肯努力比較重要
突然提離職會不會很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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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離職不來我覺得有點說不過去
至少也給公司一段時間緩衝 -
工作本來就是為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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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這麼想,那全球可能超過一半的地球人都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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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勞基法還什麼法有相關規定,沒違反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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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還是留一點時間緩衝吧,除非已經鬧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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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公司都會規定幾天前要先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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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先預告啊道德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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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說因該沒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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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法規走就不會了,也不會有什麼爛攤子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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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先告知照著規則走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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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就好 那本來就是自己權益 幹嘛想那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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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 哪個提離職的人不突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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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司不差一個螺絲釘,但建議還是要提前一個月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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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提是還好 不要當天提明天走這很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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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啊 你爽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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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甚麼會著想
你是為了自己的前途
好聚好散 -
找工作前不用預告阿
但找到了要離職前就要先講 -
完全不會 但是要離職前要提早說是一定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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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公司之前怎麼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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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情況 同產業會有合作空間的做 那就斟酌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