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去勸導一下? 屢勸不聽就檢舉吧
這看起來很兩難 不過難道你要等出事情之後才後悔嗎
突然提離職會不會很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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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吧 零件壞了都能換新的 何況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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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阿 別把自己想的太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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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照勞基法標準處理 就不會有錯
對公司有情誼 就在考慮公司的私規。記得最終 自己還是要對自己的人生負責 你是拿自己的未來去比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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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規走 如果有更好的機會 更多的錢那當然離職 公司也是現實的也不會因為沒你就不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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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啊 按規定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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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會啊,但是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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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司被挖腳或跳槽很常見吧 雖然不知道主管怎麼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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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法定的預告期就好,工作來來去去很正常,如果主管覺得你沒品,那只是他想法偏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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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要先講吧 還是有法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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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突不突然無關,難道要等到人補到才可以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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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個公司因為一個人突然離職就受影響,那還是快點離開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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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著自己的心走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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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提前一個月吧 規定 也是尊重 有朝一日你當老闆如果突然說要走也很不便 很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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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爽就走 爽就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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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不是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公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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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按照公司的規定走比較安全一些
大部分是提前1-2個月 -
提前1個月好交接吧 直接走是有點靠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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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 以不違規來做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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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先報備吧,人情留一線,日後好相見,有時候圈子很小如果你舊公司的主管跟你新公司的面試官剛好認識你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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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把公司看得太重要了,只有薪水才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