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去勸導一下? 屢勸不聽就檢舉吧
這看起來很兩難 不過難道你要等出事情之後才後悔嗎
突然提離職會不會很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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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要順便把excel全部貼成值,word全部變成pdf,給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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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勞基法有提前預告都可以 畢竟也是為了自己能夠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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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以後還遇得到的領域,還是得好好安排離職計畫
但如果是直接轉換跑道,就以勞基法的最低限度完成 -
按照勞基法的提前通知天數去通知,我覺得都還好耶,依法辦事也沒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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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很沒品吧 又不是突然就蹺班不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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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要提前半個月說 不然你的同事業務會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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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提前說 講了就走會對其他人造成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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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為你離職,公司就會沒辦法順利運作,那公司可能本質是就有一點點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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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早講給公司交接的時間多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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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至少要把手邊的東西好好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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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早點說比較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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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禮貌上的話,能提早說是最好的,讓公司有個緩衝可以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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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錢多得公司很合理阿,但如果一進公司就找其他工作哪就很過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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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上接很多專案就提早一點跟長官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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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講一下比較好,這樣也比較好交接,不過說真的任何行業都不缺你我,好交接馬上就有人會補上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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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禮貌還是講比較好,留時間給公司找人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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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當主管了還問這種問題,沒有好好走離職程序,面試之後的公司肯定不會太順利,公司之間都會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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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相尊重是基本的,會提前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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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講應該比較好吧 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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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在意 大家都馬來來去去
找到再跟公司說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