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會這樣問就是少了告白的鬥志跟衝動,停留在最美的時刻就是反而是曖昧,有時候一直這樣也是頗浪漫的,但最後如果某方真的去談戀愛,可能就衍生要不要調整保持適當距離的課題。
突然提離職會不會很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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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跟一下勞基法規定比較好,這種事可大可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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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氣氛不好 不然還是要交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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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合的工作 離職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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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公司想突然提離職也不容易
都是照規定走
除非連續曠職被直接請走 -
分紅就是離職的抑止力,錢少又鳥的就快離一離
當打混摸魚的升了職,而你認真工作卻被加了一堆工作沒加薪
要離職先秤自己有幾兩重,從一間爛公司換到另一間爛公司 -
想走就走 做好交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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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把自己看得太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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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自己臉皮厚不厚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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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是蠻沒有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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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勞基法 滿3個月~1年 10天(含假日)
滿1年~3年 20天(含假日)
滿3年 30天(含假日) 大家都沒爭議 -
不會阿
大部分都是提前一個月題吧
提了就不甘你的事了 -
哪有甚麼沒品不沒品,又不是沒有為公司帶出產值
想走就走,如果你離職後公司就倒了
那也是公司的問題,為甚麼開不了更好的待遇給你讓你想離職
如果你走了,公司也沒事,代表你離職也沒差
所以,想離職就離職囉~ -
自己想幹嘛最重要管他這麼多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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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讀的話沒差 最好還是提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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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會,但我自己也這麼做了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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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只要符合法規,對的時間點提離職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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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提前講比較好 比較好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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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選擇,
只要合法沒啥問題 -
不適合就離開,但要提早一個月以上通知公司,另外也要考慮好,下一個工作是否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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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職位跟公司規定吧
但通常都是要提前一個月左右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