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比賽,最佳陣容(All-NBA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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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比賽規則說明:每年NBA頒獎的榮譽之一,用來表彰該賽季聯盟表現最好的運動員,由美國和加拿大的體育記者和主持人投票選出。NBA最佳陣容於1946年設立,每個賽季選拔一次。NBA最佳陣容分為一隊、二隊和三隊,每隊5名球員,但在1988年以前只評選一隊和二隊。
當一名球員被支持進入一隊、二隊、三隊分別會得到5、3、1分。累計得分最高的5位球員將進入一隊,累計得分在6到10位的球員進入二隊,同理,得分排名11到15位的球員會進入三隊。如果第5名出現並列的情況,得分相同的運動員均會進入一隊。如果一隊擁有超過5名運動員,二隊依然有5名而非4名運動員。這種情況只在1952年發生過,當時Bob Davies和Dolph Schayes以相同票數進入一隊。最初的十年間,陣容並未按照位置選取,但從1956年開始,陣容須按2名後衛,2名前鋒和1名中鋒評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