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不待轉的法規人生小事啦多等一下罷了,個人認為有些東西更值得先關心
例如死刑議題、台灣詐騙王國 貪污王國、三百億台幣蓋核四 結果沒蓋完閒置中 一度電沒發,未來台灣面臨沒電可用。
有沒有被闖紅燈撞過的過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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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現在聽到全責的好像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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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是沒遇過 但我朋友前幾天因為這樣進醫院開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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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還沒遇過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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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遇過 肯定闖紅燈的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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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過一次 我來不及煞車 直接撞上去 對方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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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遇過欸 辛苦了遇到這種不怕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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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但是走路都會注意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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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要看實際情狀而定,通常警方現場應該會做車禍肇責初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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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遇過,因為我知道三寶太多,如果路口有死角的話我都會放掉油門放剎車上,哪怕是綠燈也是,畢竟三寶太多我不想因為牠們讓我自己變得煩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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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欸 可是對方堅持是看到黃燈才加速的
剛好路又很長 很難說他錯 -
應注意未注意 真的很靠北 到底定義在哪裡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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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 倒是看過蠻多次就是了
兩個都想要貪一點的情況下 就會互相吸引
然後兩個就撞在一起 -
車體險有保的話就丟給保險公司處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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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被撞過害我現在綠燈都要先看一下左右有沒有人要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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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全責吧 如果你還有責任那這樣路過看戲的阿伯都可以抓過來罰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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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全責啊 都不遵守號誌了 除非被撞的人也違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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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友就是受害者 結果還被檢討沒有防衛駕駛 一堆愚民 有夠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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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大機率對方是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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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是對方全責,不過看狀況有時候會要負擔部分應注意未注意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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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都沒受傷的話 他問題比較大
但是台灣很奇怪 受傷的才是最大的
如果他受傷 你沒事 反而還有可能你的肇則會高一點
應注意未注意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