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最近超商的浩克事件,警察的作法大家的想法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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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他尻人時!把警棍打斷還是開槍!我都覺得合理!但後面那12下看起來就是在洩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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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也覺得還好
畢竟他現在是精神有問題
在他還沒有失去能力之前還是非常危險的
要是在國外他早被射死了 -
後面補敲的部分明顯不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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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不明白控制情緒有那麼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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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好像還沒上銬,若他有又要站起來發作的情形,打上那一下無可厚非,
但第一下下去之後感覺就已經沒有反抗了,後續又敲了10多下感覺有點過火 -
執法時能接受強制手段 但事後的動作就有點多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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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後續多敲幾下有點過分 不過受到攻擊的當下誰都有些脾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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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是五杯大冰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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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知道他會不會又突然發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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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做是以前,有可能警察局就私下跟和解和叫媒體不要報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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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商店員是最盡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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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後續馬上就處分就知道到底有沒有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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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牌流氓還是怕惡人啊,個人覺得後來貓那幾下確實該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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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人員應該更要三思 每個行為都會被放大看 後續動作不太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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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克原本坐著 後來看到影片有要起身的動作 警察才打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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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面直接打到連警棍都斷了
這是真的太過了吧 -
警察這樣的做法只會越來越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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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警察的執法完全沒過當…浩克那身材…你不動手搞不好會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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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說這是個案但
其實我對在都市的低方派出所或分局沒啥好感
也都是公務員心態 -
一開始不用棍子制服
事後才情緒打他
什麼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