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最近超商的浩克事件,警察的作法大家的想法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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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商店員是最盡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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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後續馬上就處分就知道到底有沒有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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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牌流氓還是怕惡人啊,個人覺得後來貓那幾下確實該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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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人員應該更要三思 每個行為都會被放大看 後續動作不太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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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克原本坐著 後來看到影片有要起身的動作 警察才打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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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面直接打到連警棍都斷了
這是真的太過了吧 -
警察這樣的做法只會越來越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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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警察的執法完全沒過當…浩克那身材…你不動手搞不好會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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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說這是個案但
其實我對在都市的低方派出所或分局沒啥好感
也都是公務員心態 -
一開始不用棍子制服
事後才情緒打他
什麼心態??? -
沒想到他是復仇者的一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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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住了後面還打她 多少有些個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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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不聽會反抗要怎麼打我都支持,但後續不反抗就不該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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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前面襲警時,為了控制往死裡打是他活該,但後面等人坐在那才在尻就不太應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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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緒上來沒錯,但12下也太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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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過當事實,該名員警的執法只能用在反暴力上而非加以施暴。
當犯罪者已處在無暴力脅迫之狀態下,只需要壓制防止對方預防再次反擊即可。 -
很尷尬
就他的職業上來說覺得沒必要
但作為一般人來說可以理解 -
警察沒拿出密錄器自保 挺不下去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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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對質的過程中,對方有做出傷害員警的事情,警方合理的動手都沒問題的。但人都被控制住又了,沒有反抗的情況還要去補刀就是過當了,那已經是私人情緒在處理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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