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最近超商的浩克事件,警察的作法大家的想法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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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緒上來沒錯,但12下也太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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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過當事實,該名員警的執法只能用在反暴力上而非加以施暴。
當犯罪者已處在無暴力脅迫之狀態下,只需要壓制防止對方預防再次反擊即可。 -
很尷尬
就他的職業上來說覺得沒必要
但作為一般人來說可以理解 -
警察沒拿出密錄器自保 挺不下去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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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對質的過程中,對方有做出傷害員警的事情,警方合理的動手都沒問題的。但人都被控制住又了,沒有反抗的情況還要去補刀就是過當了,那已經是私人情緒在處理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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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黑道有這種氣魄一半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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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可能是警察個人的情緒才有後續打人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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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下手太多了 應該六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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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過當我覺得還好 畢竟一開始已經有對警察做攻擊性的行為
要是在國外 這個已經不是頭破血流那麼簡單的問題 -
我覺得後續的痛扁應該用銬上手銬取代
很多人說什麼 怕他又開扁
銬起來就不能變身了 不是嗎 -
後面真的有點執法過當了
但尺度的拿捏也不是我們這些非當事人可以理解的 -
浩克神隱幾日後今天新聞大大標題是ig發文了 我以為他會貼他媽的法治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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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有點報復性的行為吧
人都已經上銬了!! 還去鞭撻人家
這種行為蠻不OK的 如果說是在之前對方反抗的情況
還說得過去 -
雖然做的有點過了 不過警察也是很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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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下出手時早該拿出辣椒水反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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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就是欠打 難道社會需要包容你情緒有問題嗎 教訓一下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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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天還去比成吉思汗的健體比賽 第三名呢 YT查得到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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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後面行為明顯是在洩憤,但我個人覺得是浩克自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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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面明顯發洩我覺得是不太妥當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