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求和求原諒
習慣能維持住一段感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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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對象,新的人總是比較吸引人的
每個對象久了感情淡了挺正常的
總不可能每個都交個3.5年就覺得淡了分手了
那不就永遠都在找新對象嗎會厭煩是因為人比較記得不好的事情,情緒
感情淡了又加上久而久之的厭煩 就會想分手以後真的會有更好的對象嗎?
心裡有疑問,有不捨,感覺空落落的那就先別分手吧
等哪天覺得,不分不行也沒任何感覺在考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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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想辦法創造新鮮感囉~還是你再騎驢找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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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有這念頭了還是勸你早點看清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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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吧不喜歡就不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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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連一點愛都沒有那肯定是不能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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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激情淡掉了,真正的愛才正要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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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感是和同樣的人去體驗不同的事 如果你沒辦法理解 那就算換了一個伴 最終一樣會導向同樣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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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劣大於優 如果可以就儘早分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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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覺得厭煩了,就分了吧,對雙方都好。等真的組織家庭了才來後悔就太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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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還是要有點新鮮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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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吧 習慣就不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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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建議你分 對他跟你都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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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慣去找他 習慣想他 習慣他在旁邊 如果這些你都沒有就可以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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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種想法就趕緊的別浪費人家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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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啊不要耽誤人家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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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久了想要保持剛開始的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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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想想当初是为了什么在一起的吧 这里你就知道分还是不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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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可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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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愛情到最後都會自然變成親情的感覺
如果因為沒有新鮮感分手
以後很有可能還是有一樣的問題 -
看對方願不願意為你做出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