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本來心情不錯的,看到這個我心情不好了
搭訕與性騷擾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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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PUA話題很紅,網紅錫蘭也說過搭訕不是過錯,但要合情合理,但我覺得以台灣目前的民風,搭訕似乎很容易被界定成怪人,甚至性騷擾,不知大家是否都願意跨出那一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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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搭訕認識不是不行,但行為舉止必須注意,別嘗試用不禮貌的動作來表達,如果對方拒絕用正向的健康的態度謝謝對方,應該還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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帥的是搭訕 醜的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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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先照照鏡子看自己的長相
會讓別人不舒服就不要去搞這些了 -
都是被搭訕,但遇到不好看的真的會超抗拒不知道女生是不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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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還是看對方的感受,但是第一感受還是看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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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要看對方感覺 很難客觀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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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行為讓人不舒感覺被冒犯犯都算性騷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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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還是看態度吧 不要讓人感到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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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在莫名的誇獎注視你 身心畏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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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醜就不要搭訕了
高機率被當成怪人 -
人帥叫搭訕
人醜性騷擾 -
主要還是人帥真好人醜性騷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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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一看就覺得還好我不是知名人物,不然下一個被爆性騷擾的就是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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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看場合跟禮貌程度吧,如果禮貌到爆,最多被當怪人搭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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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是看長相,人醜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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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應該沒有界線了 看你不爽就是騷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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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肯定是看臉的 再來才是禮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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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長相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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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說不要就不要打擾就不是性騷擾 這很好理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