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要看路口,可能有些路口適合有些不是和
禮讓行人,車子卻不願停下讓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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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就是 4輪大爺 心態很嚴重 就是不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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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就罰6000滿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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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路段的斑馬線沒有號誌真的覺得行人很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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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紅燈、閃黃燈的號誌也是,開車騎車根本不會減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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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還是要有號誌的地方比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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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輪很常有這樣的情形,覺得四輪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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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的人都以為是最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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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車都這樣 很難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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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遇到猴子硬要往你車那邊走的 然後一直叫6000 600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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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開車禮讓行人,行人卻邊滑手機 感覺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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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讓的有變多,要解決的還很多,神奇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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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行人態度不佳, 還是邊滑手機邊過馬路, 路權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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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覺得人車號誌分開不就好了
人再走車全停,也不怕一些路人走很慢 -
台灣人學不會克服路怒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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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看到有人說小心被釣魚 行人過馬路揮手示意讓車先過 但是車一過就有警察來開單 所以是連行人要讓都不能被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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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不禮讓同時 順便抓行人違規應該不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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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讓行人是正確的 但在這之前是不是先教育行人和汽機車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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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直接踩出去 看他敢不敢撞
如果他敢撞 我就會在醫院了 -
慢慢走出去,應該是不敢撞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