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最近事情也不少阿:)
行人闖紅燈也要讓~霸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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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紅燈要讓 就有點太OVER了 同理我開車在路上遇到闖紅燈的汽車也要禮讓 哪來的反應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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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地獄100年才會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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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闖紅燈的也要硬讓真的有點矯枉過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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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越爛,官越穩阿…還有亂撒幣來提高民調,然後一堆民眾都沒發覺都是在灑自己的血汗錢,在那邊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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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只會魚肉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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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一堆白癡官員幻想一個月改善行人地獄
苦的就是用路人 -
雖然不中聽 但也是實話 難不成故意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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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警察都超開心,業績滿滿,派一堆走路慢的就賺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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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盗政府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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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類似的霸王條款只會越來越多…
優質政府! -
還好我只有11號供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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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用意可能是強制教育人民看到就停養成習慣 但我覺得闖紅燈還要讓有點過分 而且如果他在線前不走到底要不要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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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辦法 要做樣子 只好做整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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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都當一名乖乖的行人,過馬路快速通過不滑手機,不闖紅燈,但如果被撞就告死(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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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發點可能真的是好的吧?
但之後慢慢調整也是必要的 -
闖紅燈要讓確實沒道理,但看到還是會等反正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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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得改標線和路口設計,就直接化一條線說超過就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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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設行人號誌,跟優化路口才能讓一切有改進吧,一堆沒號誌的根本就沒人在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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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開始創造對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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蝦啊
這已經矯枉過正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