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北辰」判賠20萬確定
-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軍事評論者、空軍前副司令張延廷日前在政論節目上分析談論後,遭桃園市議員于北辰在另一個節目辱罵「漢奸嘛!台奸嘛!」張延廷不滿名譽受損,起訴求償100萬元,一審判于北辰須賠償20萬元。全案再上訴,高等法院25日的二審駁回雙方上訴,于北辰須賠償20萬元確定。
曾任空軍副司令、空軍司令部政戰主任、空軍官校校長的張延廷,2023年5月26日,參加《風傳媒》製作的Youtube政論節目《下班瀚你聊》,主持人提問「中國若出兵,我國國軍可撐幾天?」,張延廷分析出:「中國必會採取快節奏攻勢,根據演習天數估算,約2天內可攻陷台灣,寬鬆估算乘以2,則為4天。」
不料過兩天,于北辰就在三立新聞網製作的Youtube政論節目《94要客訴》節目中,辱罵張延廷是「漢奸、台奸、敗類」。張延廷不滿,提出民事訴訟,請求于北辰賠償名譽損失100萬元。一審法院審理後,判決于北辰須賠償20萬元。案件上訴第二審。
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後,於25日宣判,高院指出,「漢奸、台奸、敗類均為負面詞彙,其中漢奸、台奸為出賣國家民族利益的人,相當於『賣國賊』、『內奸』,即指通敵或叛國之人,敗類則指害群之馬,危害同類之人。」因此高院認為,于北辰的言論確實侵害張延廷的名譽,必須賠償。
高院審酌雙方的財力、社會地位等等因素後,認為一審判決的20萬元賠償妥適,因此駁回雙方上訴。全案就此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