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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50嵐的話偶爾會叫混珠
大珍珠才有咬的感覺啊!
大珍珠才有口感,小珍珠實在不行。
我就不喜歡咬 鍾愛小珍珠
大珍珠比較爽一點,個人喜歡有口感一點
大珍珠應該還是比較好吃吧!!!小珍珠都直接吞下去,少了口感
當然是大珍珠
我喜歡混珠,口感上比較有層次
都吃小顆的比較方便吃
大珍珠咬起來才夠帶勁
都要咬了一定選大珍珠
點大珍珠,想要咬咬咬,小珍珠一下子就吞下去了
都是點大珍珠 口感比較好
喜歡有嚼勁的大珍珠
我喝珍奶大珍珠都剩一堆 要咬好久 還是比較喜歡小珍珠 不用怎麼咬 還有口感
大珍珠 大的才有口感
都不加珍珠好像更好喝
可以兩種都點會發現新世界。
我都點混珠喝
大的 小的難咬又不好吃
社
還真的麥當勞就薯條最頂
格蘭威力幾支都不錯看順不順吧
同感麥當勞薯條 學生時期一次四包起跳
混珠夠甜夠奶的都好
沒有多鹽一定要治番茄醬
想一想還真的從小住高雄沒吃過
鹹口才夠下飯好吃啊
反而特愛超濃起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