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發現確實有未成年少女受騙偷拍或遭脅迫拍片
光這一條就不知道刑責跟黃x佼一不一樣了
支持警方用槍時! 該開就開槍
那些歹人對警方都敢如此狂妄了,如果是小老百姓遇到該怎麼辦
只要是殺人 唯一死刑 肏!
這不死刑 台灣法律還有救嗎
支持啊
這種為什麼不能死刑
完全支持 只是確實很多要討論的部分
殺人不死行刑
不燃是要等他出來再多殺幾個嗎
那些廢死的嘴臉
如果被殺的他們至親他們還能冷靜
分開談:死刑並無明顯遏止個別暴行的效果
所以1-死刑部分:頂多只是對於奪去他人生命的遺族有「國家機器代為報仇」那樣的效果而已,其實從刑法的謙抑性格而言,要讓人沒辦法殺人,只要終身監禁就能辦得到了。至於個人的立場是維持現狀,維持死刑法制,但在判決時就刑法的第57條十大要件與國際公約做綜合衡量。
至於2-用槍部分:個人有基層員警朋友,加上媒體的訪問,就知道警槍備而不用,是除了法律上有著比例原則(達成行政目的,需選擇對人民侵害最小的手段)以外,更大的成本是後續涉訟的累人、疲乏感,所以除了改易警槍使用的制度以外,加強警察再用槍過後的心理重建以及司法資源輔助,個人覺得是重要的
其实我一直以来都认为死刑是有必要的
死刑就死刑
不用在那高談闊論有沒有遏止作用
一定要死刑的吧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更何況手法這麼兇殘
人民只是訴求正義,很難嗎?
法律是拿來用,死刑原本就白紙黑字,寫在刑法裡
經法院三審後,還是沒法定論,還要搞個第四審
無限制的刺痛被害人家屬的心,
國家機器不執行,是行政怠慢嗎?不是,是行政傲慢,是官老爺的心態
跟支持不持死刑無關
要打破這個不平等
看起只能換政黨,
才能讓社會的普遍價值被落實
只有用選票反應人民的立場
才能扼止不合理事,
繼續被少數人操弄
又一個帶偏觀點的問題 先討論放寬警察使用槍械再說吧
抱歉先diss一下
“先討論放寬警察使用槍械再說吧”
跟用槍械才沒有關係吧?
兩個警察一個帶槍
怎麼打不過一個拿刀的?
如果今天兩個帶槍一前一後
再怎麼樣也不會死兩個警察
回歸正題,不只支持判死,還支持執行
臺灣廢死聯盟都可以"偽造文書"來救死刑犯
可見現在問題不是"誤判"
而是法律無法執行
最後淪為廢死聯盟跟政客們的假議題
政客喊死刑,再用垃圾法律/人實質廢死
只想選票最大化,而不是最好的政策
不是缺乏討論與證據,是沒人想做
大家討論的是實質無期或者死刑
結果今天兩個都沒做
反而是外役監不斷放寬
你覺得討論還有用嗎?
現在問題是政府不理民意
抓去勞改就好了
可以不用死刑…但要讓他活得不像人…這種人沒必要講究人權
死刑還是有存在的必要
遇到者種人我都直持絞刑了
台灣是還沒廢死
但最近幾年一群人搞人權.搞廢死.搞釋憲
一堆早已定讞的但就是各種死不了…
死刑絕不能廢
死刑肯定是要廢的
代表社會秩序的警察都能殺 那台灣社會還有法紀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