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台都在擾亂秩序
台湾的法律为什么有可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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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 其實根本不是法律的問題 是法官有問題 法治界有條無形的定律叫自由心證
就是國家刑期定在那 法官檢視過證據及口供後 讓法官憑論理跟經驗法則判斷事實的真偽 不一定要依照國家定的刑期走
如果是殺人 死刑只是最"重罪" 並非必要之罪刑撇開馬來西亞這事打個比方,今天小明殺人被抓 ,物證找到,死者身上也驗出小明DNA 只有這些證據
你會怎麼判小明? 判他死刑? 你要如何確定人是他殺的,即便確定殺人 殺人總該有理由
假設理由是,小明長期被死者毆打虐待 最終小明受不了了選擇殺人
你是法官你會怎麼判? 這就是自由心證 判錯判對 都是你的責任
沒有人想成為被害者 也沒有人想成為加害者 但事情發生了是該面對
而被害者要想辦法提出更多能讓加害者被從重量刑的證據
好讓法官判決的方向能夠更明確 而不是只會怪罪法律
所以別再說法律爛 法律根本沒問題 是法官思維有問題 -
說法官收錢的快笑死,這些該判死刑的人基本上都沒什麼錢,法官是跟鬼收嗎?
你說經濟犯還比較有可能,但是經濟犯基本上不會判死,跟可教化也沒關係 -
其實很簡單,因為直接把人死刑並不能完全的改善社會,而且也不是所有死刑犯都是可教化的,不要被新聞的一些標題騙了,很多時候完整的判決書後面都有寫前提或是一些備註,但是新聞記者可能沒有讀過法律,所以標題亂下,所以看判決書是最準的,很多殺人犯都是跟社會脫節的人,全部都直接死刑不能解決這個問題,因為都跟社會脫節或是沒有希望的人,會去在意死嗎? 問題應該是如何去解決跟社會脫節這個問題,直接死刑只能解決暫時的問題,無法完全遏止這種事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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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rbe-Liu 終於看到理性的人了,大家都在探討直接死刑,都沒有人在思考為甚麼社會會讓人去做這種事情,只能說大部分人都覺得解決出問題的人比去解決問題還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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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可教化那些人應該鞭刑讓他們真的可以教化,可惜台灣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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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皮皮 這個也不失一個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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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yne-Wu-0 同意
執法單位的態度讓社會一些人認為幹什麼都可以 -
沒辦法~上面的就是要走廢死~但又不敢講明白~所以永遠只會兩公約~可教化~抄心經~這種鳥事出現~法律本來就是道德的最低標準了~連最低標準都不能成立~到底要法律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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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罪犯的人權比無辜民眾還要重要。
所以才會這樣。
不過聽說,最早出現的緣由是:
以前某法官不想承擔死刑責任,就丟:是否可以教化? 然後死刑改無期徒刑。
最後其他人也跟著學,就變成一種過程了。 -
好難得看到下面有很多三觀很正確的留言(我都給予了按讚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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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恐龍不是被害者 無法體會 只會用自以為的正義去傷害被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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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遲或廢除死刑已經是全球普遍的現象,並不僅是台灣,雖然對許多人,包括我在內都覺得不滿,可是現狀就是這樣,而可教化就是法官不想判死刑的說法,畢竟是否可教化是法官心證。不過,如果你在台灣亂砍亂殺,請參考鄭捷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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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恐龍法官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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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事不能用一刀砍來衡量,所以地球上大多的開發國家都沒有死刑,或是不輕易判死,就說新加坡好了,重刑聞名,但是治安也沒有比台灣好,重點是社會安全網,教導大眾如何避免不安全,高風險行業也要小心謹慎,就說最近馬來女生的案件,為什麼學校要讓女生住在那麼偏僻又昏暗的地方,或是女生自己為何要住在那種地方,另馬來女生從事直播主,為何要跟粉絲單獨出去。其實都是可以避免的,一個男生刺龍刺虎的是從事什麼工作,台灣的壞人其實很多,如果社會安全網做的不錯是可以嚇阻犯罪的,如行車紀錄器的普及,監視器普及,人民正義的行為可以得到大眾的讚賞,新聞媒體自由,都是嚇阻犯罪亦社會安全網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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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教化在於被告者給法官錢的多寡!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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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死的都不是那些位高權重者的家屬至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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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台灣罪犯都很幸福啊,殺人沒幾年就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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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好理解的話
可以換個題目想想台灣法律為什麼要有外役監?
說好聽一點是為了讓犯人可以無縫接軌社會
減少犯罪率云云
但事實就是為了讓權貴犯罪被關後可以跟度假一樣可教化就是利用無腦法律人
去為權貴犯罪減輕罪刑做辯護
用死刑無法降低犯罪率的偽科學邏輯移轉焦點
你看看黑道的辯護律師都可以當內政部長了
還以為法律真的不是為權貴服務?如果今天法律沒有輕判空間
法官不能使用主觀的自由心證
還怎麼花大錢請律師、法官也不再有身價
黑道還怎麼讓自己輕判
權貴還怎麼掌控社會? -
政府想廢死又不敢廢生出來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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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台灣法律很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