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分手後會很尬,通常應該是不建議
突然提離職會不會很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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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照你的年資 在預期時間內提離職比較好
剩下就簽名交接一下 拍拍屁股閃人了
不用幫老闆幫公司想未來怎麼樣 因為不關你的事情了 -
離職前本來就要提早告知
都說是主管職了,肯定還要交接的 -
我覺得提前告知很重要 如果突然離職的話公司會很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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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勞基法指定的時間提出要離職
至少照著規定走 -
跟著法規跟勞基法走 畢竟突然間要走一定有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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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跟一下勞基法規定比較好,這種事可大可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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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氣氛不好 不然還是要交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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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合的工作 離職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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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公司想突然提離職也不容易
都是照規定走
除非連續曠職被直接請走 -
分紅就是離職的抑止力,錢少又鳥的就快離一離
當打混摸魚的升了職,而你認真工作卻被加了一堆工作沒加薪
要離職先秤自己有幾兩重,從一間爛公司換到另一間爛公司 -
想走就走 做好交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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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把自己看得太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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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自己臉皮厚不厚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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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是蠻沒有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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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勞基法 滿3個月~1年 10天(含假日)
滿1年~3年 20天(含假日)
滿3年 30天(含假日) 大家都沒爭議 -
不會阿
大部分都是提前一個月題吧
提了就不甘你的事了 -
哪有甚麼沒品不沒品,又不是沒有為公司帶出產值
想走就走,如果你離職後公司就倒了
那也是公司的問題,為甚麼開不了更好的待遇給你讓你想離職
如果你走了,公司也沒事,代表你離職也沒差
所以,想離職就離職囉~ -
自己想幹嘛最重要管他這麼多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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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讀的話沒差 最好還是提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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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會,但我自己也這麼做了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