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一定有厲害的地方 但我覺得肯努力比較重要
突然提離職會不會很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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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 要離職建議還是給對方1個月或半個月的心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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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以為再不爽都要依照公司規定提前告知,以便安排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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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要提前说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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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要提前一點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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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要先講,讓公司有辦法反應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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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少要給公司準備調度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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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的話真的沒差,正職如果是慣老闆那就隨便他想走就走不要被他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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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公司如果虧欠你 我都直接烙幹
之前都照規定預告 結果剩下的時間都排爛工作
想到就很火…那時候還帶著傷工作,資方就是要壓榨到最後
你替他想,他只替自己想 自己評估吧 -
完全不會,我做一個禮拜不習慣直接提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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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勞基法規定預告日期就沒問題
頂多再多留幾天交接 -
30天差不多吧
你當老闆也不想整天擔心開天窗吧 -
突然離職同事多多少少會閒言閒語吧
但沒什麼錯 照程序走就好了 -
想太多了 走了一個再找下一個上來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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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告知完就可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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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該走的時候就走吧,管它那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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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人會告知吧
要不要離職本來就是看自己
跟公司無關
除非你真的對這家公司很有忠誠感 -
通常還是提前跟公司預告一下會比較好,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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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主管說過的一句話
「你以為你多屌多重要 少一顆螺絲機器也能跑 大不了再去買一顆」
照勞基法提前預告 想走就走 不用留戀 不用不好意思 -
不會,提早講完成交接,公司不差你一個人,你又不是總經理,沒人在乎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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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是提前通知一下,这样更利于做交接啊